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阳江上调城乡低保及特困人员供养标准

从2025年1月1日起
我市调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
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

提标后,全市城镇低保标准不变,按照860元/人·月执行,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663元/人·月,较上年标准增加18元/人·月,农村低保标准占城市低保标准比例达到77.09%,进一步缩小城乡社会救助差距;全市城镇特困标准不变,按照1376元/人·月执行,农村特困标准提升至1061元/人·月,较上年标准增加29元/人·月。

该标准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
城镇、农村低保平均补差水平
分别达到不低于
679元/人·月、365元/人·月

各县(市、区)对补差未达标的月份
按发布实施新标准当月的低保名册
补发低保救助资金
其中,今年新纳保的低保对象
按实际批准月份计补

截至今年5月底,全市低保家庭为28006户64123人(其中城镇低保家庭4950户9876人,农村低保家庭23056户54247人),全市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14459人(其中城镇特困人员1344人,农村特困人员13115人)。1-5月份累计发放低保资金16087.25万元,发放供养资金7689.74万元。


来源 | 阳江日报
发布时间:2025-06-20来源:查看次数:17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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